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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2019/6/25 8:26:06点击数(0)

一、学校全称:蚌埠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蚌埠科技工程学校(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1199号)、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序号

专 业 名 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

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3

600

2

食品营养与检测

590107

3

600

3

数控技术

560103

3

600

4

文  秘

670301

3

600

5

电子商务

630801

3

600

五、报考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等群体。

六、报名流程:

1、具有报考意向的人员可于2019年5月28日至5月31日,6月11日至6月17日,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到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点(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https://www.ahzsks.cn/ptgxzs/3356.htm)履行报名手续。

2、报名结束后省考试院将考生号发送至考生手机。

3、报考我院考生6月25日—28日、7月月1日—3日持身份证、考生号到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蚌埠电大)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志愿填报。

4、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3日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5考生可于78日起登录蚌埠学院招生网信息查询栏(http://zhaoban.bbc.edu.cn/s/67/t/255/p/21/list.htm)或至现场报名点打印准考证。

    6、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士兵再增加一次补报名。

七、考试时间:7月13日

八、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考生类型为同等学力的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有高中毕业证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残疾人等,文化素质考试免试,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九、考试地点: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蚌埠电大) 张公山路126号;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十、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试测试成绩和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填报的所有专业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十一、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蚌埠学院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二、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退役军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资助。其他人员学费减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学习形式:单独编班,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以网络学习为主,以课堂教学为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课程等)学习课程并取得成果,由院校根据学分认定办法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可记入学生的学业学分。

十四、教学总课时:按照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十五、毕业证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奖贷助补免措施:学院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申请学费资助。

十七、其他须知:

1、蚌埠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在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培养,食品营养与检测、文秘专业的学生在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培养。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需要住宿,请向教学点学生处提出申请。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4958000   0552-3114000   0552-4125891

网址:http://zhaoban.bb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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